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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电气蓄电池QZ-6GFM-10012V100AH直流屏供货商

作者: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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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9/10 14:26:11

VAT蓄电池详细参数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

恢复,为达到好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 (A) 放电终止电压 (V/ 单体 )
(A) < 0.1C 1.90
(A) < 0.2C 1.80
0.2C < (A) < 0.5C 1.70
0.5 < (A) < 1.0C 1.60
1C < (A) < 2C 1.50
3C < (A) 1.30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

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

.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充电方法 充电时间 (h) 周围温度 ( ℃ )
恒压充电 6-12 5 -35
恒流充电 6-12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

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

(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
容量保持和储存
l自放电
(1)当一经充电之电池若经长期储存,则其容量将逐渐减少,并成为放电状态,此种现象称为自放

电,且这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即使电池未使用过,也会因电池内部起化学及电化学反应而造成自行

放电,现将铅酸蓄电池的自行放电之情况分述如下:
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

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

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

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

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

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

上。
储存温度 建议补充电间隔 补充电方式
低于 25 ℃( 77 ℉) 每三个月 定电压充电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时
定电压充电 2.45V/cell 充 5 至 8 小时
定电流为 0.05CA 充 5 至 8 小时
25 ℃( 77 ℉) 每三个月
30oC 尽量避免储存
电池特点:
·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确保不漏酸。
·吸附式的玻璃的氧复合效率有效地控制了电池内部水分的损失,因此在整个电池的使用过程中无

需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特殊的密封结构,阻燃单向排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泄漏,更不会发生火灾


·使用计算机精设计的低钙铅合金板栅,大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并可方便循环使用,大大延

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粗壮的极板、槽盖的热封黏结,多元格的电池设计使电池的安装和维护更经济。· 体重比能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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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山东萱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杨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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