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导师将自己的名字署在学生的论文上已成司空见惯的“行规”。14日,在上海交大举行的2009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上,两院院士、欧亚科学院院士李德仁教授抨击了某些导师沽名钓誉的行为。
当天的论坛上,李德仁教授在回忆自己的导师王之卓院士时感慨地说,在署名问题上,王先生从不沽名钓誉。“他没有在我的一篇论文上署过名,也没在其他老师的论文上署过名。他对学生说:‘这是你做的,我不要署名,你可以在文中感谢我一下。’”李德仁教授对于导师的一番话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在李德仁看来,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并非雇佣关系,研究生不是给导师打工的,导师所起的作用应该是“指方向、严要求、创条件”,指导博士研究生也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而不能一味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劳动力。
教育界人士指出,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导师将自己的名字署在学生的论文上,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行规”、“潜规则”。学生拉导师的大旗作虎皮,文章顺利发表;导师因学生的学术成果,而获得评奖、业绩以及职务方面的晋升。交易双方固然实现了“双赢”,却破坏了学术空气,助长了学术浮躁的不良风气。
编辑:Ash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