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丢失员工档案需担责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日期: 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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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992年4月份,我从外单位调到某银行工作,档案材料转入该银行存放。我于1999年被解聘,后因调动工作到银行提取其档案,被该银行告知我的档案已找不到了。我能要求该银行赔偿我的损失吗?
答:人事档案是记载公民个人履历,获得社会荣誉,进行就业及享受相关待遇的重要凭证,其记载的内容对公民的生活有重大影响。银行将张某的人事档案丢失,影响了张某就业及享受相关待遇,给其取得相关利益造成了可预见的损失,同时也带来了精神压力,银行应承担丢失人事档案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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