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现正审议低工资条例草案,而临时低工资委员会正研究法定低工资水平。一项调查显示,47%受访市民盼低工资时薪能订于35元或以上,近九成期望少有30元或以上,中位数则为33元。但有年长的低收入人士担心,低工资一旦订得过高,会被老板“炒鱿”,宁愿时薪订低一点,也要保住饭碗。
据香港明报报道,60岁的张国兴现为保安员,时薪21元,每日工作12小时,月入7600元。他指出,每月把4500元寄给在内地生活的妻女后,再扣除租金,生活费只剩2000元,唯有节俭就节俭,如“搭巴士会拣没有冷气的才上”,对低工资没有太大期望,时薪能加至25元便心满意足,如果订得太高,反而担心被人“炒”,“时薪30元,你都不会拣个60岁的人来做,会找一个年轻的。”
35岁的内地大专毕业生陈女士表示,5年前来港,1年多前报读港府的培训课程学美容,之后到一社企任按摩员,日薪150元,工作9小时,实时薪不足17元,比快餐店还要低。她指,去年8月辞职后,至今仍未找到新工作,与做建筑散工的丈夫两口子生活,奈何丈夫又开工不足,每月背负6000元家庭开支,生活捉襟见肘,认为找工作少时薪有35元才合理,“我们不敢要小朋友,怕养不起”。
香港明爱青少年及小区服务于上月下旬进行调查,收集了253名基层人士的意见,结果显示,受访者期望低工资金额中位数为33元,多人希望时薪订于35元或以上,占47%,认为应少于30元则约有一成人。
荃湾明爱小区中心福利工作员许炜斌表示,大部分受访者认为,时薪低于30元,不能够满足他们基本生活开支。立法会职工盟议员李卓人认为,引入低工资后,人工支出对企业营业成本影响不大,相信不会有人因此被炒,“有些工种不会有后生愿意做”。他促港府立例后,工资水平少每年检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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