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28%的职工所在单位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4.37%的职工享受过带薪年休假,84.44%的职工近三年中分别加薪1-3次。
尽管经济形势严峻,但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昨天,市总工会发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情况的调查报告。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本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95.21%的职工所在单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97.28%的职工所在单位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4.37%的职工享受过带薪年休假,84.44%的职工近三年中分别增加工资1-3次。
短期化合同得到遏制
企业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2008年5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98.50%,比2007年12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97.28%提高了1.22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98.03%的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1.58%。
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与职工签订了新版的劳动合同,并将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一年改为二年或者三年,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调查数据显示,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下期限的仅占18.3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的占32.05%,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占16.0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占28.07%。
这些数据与2006年底公布的相关数据比对,签订一年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下降9.48%,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上升12.25%,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上升7.43%。
劳务派遣形式有所规范
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占员工的比例有所下降。调查显示,2007年12月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占员工的比例为17.45%,2008年5月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占员工的比例为16.65%,下降0.8个百分点。金融系统梳理派遣用工情况,使90%的原劳务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市总工会表示:这份报告是通过对本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局、集团公司)的300个企业和3000名职工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