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为公司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在2008年前都要先“主动辞职”,再重新与公司签订1至3年的劳动合同。沃尔玛采购中心也于日前宣布在深圳、上海等分部实行大规模裁员。
多数人认为,华为、沃尔玛此时裁员,意在规避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其实,华为、沃尔玛的做法并非鲜见。近两个月来,记者就《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的企业裁员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追踪采访,发现部分企业裁员、调换员工岗位、将员工“转嫁”劳务派遣公司等“洗牌”现象正在频频上演。
员工遭遇
劳动关系清理暗藏玄机
今年47岁的黄先生就遭遇了短短两个月内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怪事”。黄先生在某外商投资电器企业工作,今年4月份,他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到期的前一天,公司人事部门与我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6月份,黄先生又一次被叫到了人事部门,“人事经理说,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合同期限从两年变更为半年。”半年期的劳动合同?黄先生顿时明白了公司的意图。他告诉记者:“我总算看清了单位的真实目的。公司同我签半年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到今年年底合同自然终止,公司不续签合同也不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按照原先的两年期限合同执行的话,就算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也要付给我一笔经济补偿金。”
声音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徐明朗告诉记者,尽管离《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不少企业已着手趁员工合同到期、理清劳动关系之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新法将给企业增加的用工成本。“八九月份,我们中心接到的咨询电话比以往增加了10%。”翻出接待人员的登记档案,徐明朗说。
企业态度
“清理门户”真的合算吗?
记者了解到,并非所有企业都为了节约有限的用工成本,采取以上手段“清理门户”,规避新法。不少知名外企的人事经理表示,合格的员工是企业的无形财富,企业不会为节约一些用工成本而造成更大的无谓损失。
大量裁员易使人心涣散
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方小姐:无论是从公司的长远发展还是凝聚人心两者来看,通过规避《劳动合同法》达到节约用工成本的做法有百害而无一利。评判一个员工的去留,关键要看其个人表现,而不会为了控制小小的用工成本而将本来胜任岗位的员工赶走,这种做法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很容易造成人心涣散,长此以往,对企业的发展肯定不利。
规避新法将付更大代价
某外资化工企业人事部陈经理:作为一家化工企业,对于员工素质、经验的要求很高,企业本身的理念就偏向于长期雇佣,而非短期化的劳动关系。退一步说,赶在新法实施前裁员,从眼前利益来看,可能省下了一笔经济补偿金,但长远看来,企业将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专家支招
如果权益受侵可向工会求助
华东政法大学李凌云: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清理门户”恐怕是不少用人单位眼下正在操作的一件大事。操作的手法多为到期终止合同不再续签,而有些单位则将部分劳动者调整到低薪岗位。被终止合同的劳动者多是工龄已经满十年或即将满十年且劳动合同在2008年以前到期的,依照现行规定,他们无法拿到任何经济补偿;而被变岗变薪的也多是工龄较长接近十年但是劳动合同在2008年以后到期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也将在劳动合同到期时被终止合同,只不过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按照调低以后的报酬(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每个用人单位作为一个“经济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不违法的情况下终止员工合同或调整员工岗位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有些单位的操作手法并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单方面调低员工的岗位和薪酬,这与现行的劳动法规也是相抵触的。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商,也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情况,获得相应援助。
据劳动报
记者调查
公众开始担心自己单位效仿华为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实施的调查显示,2212名参与者中,57.3%的人不认同华为的做法,但同时有42.7%的人表示了认同。本次调查中,14.5%的人称,自己所在单位可能效仿华为,与老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在华为“辞职门”的讨论中,一个屡被提及的问题是:新《劳动合同法》是否对劳动者保护过度?本次调查显示,87.4%的人对此予以否认,甚至69.4%的人认为保护得还不够。可以看到的是,加班没有加班费、毫无理由的解雇、低薪欠薪、不知猴年马月的休假权利,诸如此类,职场中人难有幸免。在本次调查中,60.9%的人认为,和用人单位的博弈中,员工的力量还是太小,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
就拿“辞职门”中为众人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已经有专家解读称,在解雇员工时,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实并无本质差异。在本次调查中,也有75.5%的人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等于就是捧上了“铁饭碗”。据中国青年报
观点碰撞
反对者这体现了资本的强权,“数千人就这样被资本‘强奸’,‘自愿’辞职了。能在华为做到10年的都是什么人?肯定都是有一技之长的曾经的骨干和现在的顶梁柱。老员工是企业的积累,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厚重的东西,华为这样对待他们,肯定会降低对人才的吸引力。”
支持者华为的人才战略被误读了,“这应该是华为的家务事,华为这样做是为了保持企业的活力,理顺人事关系才能够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而且请辞的7000多人本身就是华为的股东,这次他们分走了10亿元,以后还有分红可以拿,请辞者何乐而不为呢?”
动态播报
奥林巴斯在中国缩减工厂
日本数码相机厂商奥林巴斯日前决定于2009年前将中国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座,并投资约7亿元在越南设厂以减低成本。奥林巴斯方面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公司无法轻易解雇员工和聘请临时工,此举将导致成本进一步上升。据悉,目前奥林巴斯在中国共有两座工厂,一座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另一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其中广州工厂约为4300人,深圳工厂约有7000人。
据上海证券报
律师分析
新法将增加企业人力成本
曾为多家跨国企业进入中国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张小艺律师表示,从趋势看,《劳动合同法》的生效不会导致外资企业的纷纷外逃,相反的是,相对健全的法律将使更多高科技企业、现代型企业更加有信心进入中国投资。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将在五大方面提高企业的人力成本:1、社会福利成本;2、解聘员工成本;3、带薪休假成本;4、企业税务成本;5、商业禁止补偿成本。
据每日经济新闻